保姆猛如虎
朋友最近很烦,他家雇来服侍他半瘫老爸的保姆要告他违反劳动法。
他家老头二次小中风,恢复尚好,但已基本丧失行动能力。从前年发病开始一直请人护理,先后换过4个保姆。这个保姆工资是每月1500元,去年4月份时雇的,当时工价不算低。朋友考虑到老头24小时不能离人,花钱买个安定。当时保姆对这份工资也满意。
朋友请我替他算一算会赔多少钱。我大致一算,乖乖不得了!
参照新的劳动合同法:
第一要赔加班费。国家公布的月计薪21.75天,每天8小时,共174小时;按月工资1500元计算每小时工资8.62元。朋友家保姆24小时陪护,每月30天共720小时,乘以8.62应付6206.4元。减去已付1500元,每月还需赔付4706元。11个月共51770.4元。
这还没完据说双休日加班都要1.5倍计薪,国定假更要3倍计薪。粗算还要再加5779.2元。
更麻烦的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不得超过32小时,违法如何惩治我也不知道。
第二要赔劳动保险,保姆是外地户口,应加农民工综合保险。上海2007年综合保险每月184元另加20元手续费。11个月共需赔付2244元。
第三朋友没有和保姆签合同,按新的劳动合同法,从今年起支付双倍工资3000元。这两个月加班费是不是也要加倍,我不懂也不可瞎算。
第四朋友还不能立即打发她走人,须严重违反劳动纪律,营私舞弊,造成重大损失才可以辞退。可以借口经济情况不允许(这么赔钱肯定不是借口了)辞退她,不过另外还要准备1500元补偿费。劳动法还有其他条款如保姆有了职业病或者怀孕了...,不过估计这种情况不适用。
以上合计需64293.6元朋友才可以打发保姆走人。
朋友问我打官司有没有胜算。我说我不知道以上算得对不对,但赔钱是肯定的。法律是普遍适用的,有本事说保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律师恐怕还没生出来。
朋友问我一旦上法庭怎么说。我说你只能再三声明1500元工资是当时双方心甘情愿的,其他你还有什么可说。
我问朋友保姆有没有可能只是为了涨工资,或者讹点钱而出此下策。朋友说有可能,但肯定不是出点小钱就能解决。保姆有个读大学的儿子,听说找工作很难,不会善罢甘休的。
我想也是,真的没事做就专门为保姆维权,官司肯定赢。又来钱又出名,何乐不为。
朋友愁死,他说有了新的劳动法很开心,暗暗的积累什么工资条,加班单,考勤表之类证据,以后有机会和老板算账。谁想到自己先成了清算对象。更愁的是就算眼下这个坎过了,以后还请不请保姆呢?这个保姆很沉不住气,如果她过了一二年再告,我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她。
朋友这些情况不告诉老人,怕出意外。他说老人家家有,中风也不会分首贫首富。劳动法应该加一条,应该允许带薪在家伺候老人。不然谁敢请保姆?
我想也是,保姆猛如虎啊。